全球热线 400-808-5836 E-Mark法规体系是根据1958年58个国家签署的WP29协议,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 ECE)下属的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共同制定,目前共有130多个ECE法规,覆盖了车辆的所有与安全或者环保相关的系统与零部件。根据协议,任何一个欧盟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ECE证书即E-Mark证书,都被这58个国家所接受,任何一个欧盟国家颁发ECE证书都具有同等效力。目前ECE法规主要有:
e-Mark认证是欧盟汽车法规体系为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欧盟指令,汽车相关的欧盟指令为2007/46/EC,摩托车相关的欧盟指令为2013/168/EC,拖拉机相关的欧盟指令为2013/167/EC。依据欧盟指令(EEC/EC/EU)进行e-Mark认证,证书上的e标记为小写的英文字母e。整车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就必须取得e-Mark证书,也称为 EU WVTA(欧盟整车型式核准证书)。e-Mark成员国编号:
欧盟指令以ECE法规为基础制定,欧盟指令主要规定了认证的方式和要求,而ECE法规主要规定了测试方法。不管是E-Mark认证还是e-Mark认证,都是由欧盟国家政府部分颁发证书,测试由技术服务机构完成。除了型式实验以外,还需要满足生产一致性(COP)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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