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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税务】欧盟更新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

2021-11-15 05:52 作者: 浏览:

【致同税务】欧盟更新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

欧盟于近日更新了“不合作税务区域名单” (EU list of non-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 for tax purposes),24个税收管辖区被列入名单。名单附件一(即“黑名单”)包括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9个税收管辖区。附件二(即“灰名单”)包括安圭拉、巴巴多斯、博茨瓦纳、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中国香港、牙买加、约旦、马来西亚、北马其顿、卡塔尔、塞舌尔、泰国、土耳其和乌拉圭15个税收管辖区。

了解背景

2016年11月,作为推动国际税收公平的措施之一,欧盟启动“不合作税务区域名单”制定工作。理事会依据与欧盟的经济联系、制度稳定性以及国家金融部门的重要性等维度,筛选出92个税收管辖区。

2017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发布首份包括17个非欧盟成员国地区的“不合作税务区域名单”。名单附件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欧盟标准的税收管辖区,附件二是尚未遵守所有国际税收标准,但已承诺实施税收政策改革,需要受到密切监督的税收管辖区。若承诺兑现,便会从名单中被移除。

欧盟认为这份名单能够推动解决税务欺诈或逃税、避税以及洗钱等问题,将有利于促进全球税务良好治理秩序,确保欧盟的国际伙伴尊重欧盟成员国采取的税务标准。2021年10月进行了最新一次名单修订。

香港一直积极参与和支持

国际税务合作

此次欧盟将中国香港列入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即“灰名单”),原因是认为香港不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动收入进行征税,或会构成“双重不征税”的情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此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税务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就此事做出回应:“香港多年来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因此源自香港以外地方的利润一般来说在香港无须缴纳利得税。香港特区政府在支持打击跨境避税的大原则下,愿意做出配合,并已向欧盟承诺将于2022年底前修订香港《税务条例》及于2023年落实相关措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企业不会因为香港被列入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而被欧盟成员国施以税务抵制措施。香港也会继续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维持香港税制简单明确和低税率的优势,以保持香港营商环境的竞争力。香港特区政府将在修订有关的税务安排后,要求欧盟尽快把香港从观察名单中剔除。

欧盟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曾将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68个税务管辖区列入观察名单,并跟进有关税务管辖区落实国际税务合作要求的进度。香港特区政府向欧盟承诺于2019年或之前对当时欧盟要求作出相关税法修改,在香港特区政府履行其承诺后,欧盟遂于2019年3月把香港从名单中剔除。

致同观点

此次修改将仅针对利用被动收入(注:被动收入是指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进行避税的企业,尤其是在港没有实质经济活动的企业(也就是空壳公司),不影响个人征税人。同时,金融机构在现行《税务条例》下已就源自外地的利息收入缴纳利得税,税务负担也不会因而增加。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积极配合和支持提升税务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我们相信特区政府会就相关税务安排进行合理修订,以便达到欧盟要求并从观察名单中剔除。

关于

致同香港税务

陈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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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香港税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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